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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2007 | 1
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一年之后,经费保障和相关问题凸显。
近日全国人大网全文引用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柳斌的文章《关于贯彻新<义务教育法>的几个问题》,指出通过今年3~5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发现新法实施后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存在较多困难。

柳斌在文中指出,新法实施之后,暴露了几个问题。首先是目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偏低;其次是免收杂费后,不少地方农村教师的津贴补贴失去资金来源,教师实际收入水平下降;三是“普九”政策性负债亟待研究解决;四是进城务工子女在人口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尚待进一步落实;五是在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如何享受公共财政资助的问题需作出政策性规定。

据悉,新法实施后国家的经费投入有明显增加,2007年义务教育财政预算达2235亿元,比2006年增加3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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